找好保母 7大迷思
迷思1:每天必須帶孩子出門走走是專業保母應盡的義務
爸 媽可以要求保母每天一定要帶(推)孩子出去公園或出外晃晃嗎?社團法人臺北市保母成長促進會理事長、社區保母系統主任周萣貴表示,基本上,爸媽可以向保母 提出此要求,只要雙方同意,亦可以在簽契約的時候明列出來,以示承諾;不過,保母不願意接受,也有權利拒絕爸媽的此項要求,請爸媽另尋其他願意配合的保 母。
保母會拒絕最主要是因為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地點只限於保母工作的場域(也就是當意外發生的場所是在保母托育地點才會理賠),因此,並非所有保母都願意承擔帶孩子離開托育地點的風險。
尤其一位專業合格的保母是可以一次照顧2歲以下的幼兒2名,一來,保母一個人要同時將兩個年紀那麼小的孩子們一起帶出門並非易事;二來,一旦孩子們不小心在外面受傷了,保母等於是業務過失傷害,爸媽依法也有權利對保母提起告訴。
保母人員收托幼兒人數與年齡限制
居家式保母人員每人至多照顧兒童(含保母本人之幼兒)4 人,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 人,保母人員聯合收托者至多照顧兒童4人;同一場所收托達5人應即申請托育機構設立許可,臨托之幼兒也計算在內。保母所收托未滿2歲幼兒如超過2人已是違反目前系統對保母的托育人數規定
迷思2:爸媽有權利要求到府服務的保母協助完成所有家務
目前爸爸媽媽也可以合法聘用到府服務的專業保母,那麼,爸媽是否有權利要求來到家中照顧孩子的保母,協助洗衣服、拖地、擦窗等家務呢?答案是「不可以」!
周萣貴主任進一步說明:「說得更明確一點,即使爸爸媽媽是把幼兒送到專業保母家托育,一位合法專業的保母也不應該在幼兒受托的時間內,進行打掃或整理家務的工作。」
然而有許多爸媽會提出下列疑問:「可是,寶寶在睡午覺或自己在玩的時候,保母不是很閒嗎?」事實上,一位專業保母的工作責任就是要待在寶寶身邊,看顧寶寶的安全、照顧寶寶飲食健康,以及與寶寶進行互動遊戲。
至 於寶寶在睡午覺的時候,保母必須一面看護著寶寶,一面利用此段時間寫「寶寶日誌」!所謂寶寶日誌,也可以說是聯絡簿,保母詳細紀錄著寶寶今天一天喝了多少 奶量?吃了什麼食物(牛、羊、豬或粥)?寶寶體溫與排便情況?階段性的發展學習和幼兒的精神狀況(情緒)好不好?等等。
寶寶日誌重要性,莫輕忽!
寫寶寶日誌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為等到爸爸媽媽來把寶寶接回家,如果寶寶忽然有什麼身體不適的突發狀況發生,爸媽才能有所依據(或是讓診治的醫生有所依據),否則大半夜臨時才打電話給保母詢問,慌亂之中,保母也不見得能記清楚。
周 萣貴主任指出,「寶寶日誌」還有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一般來說,爸媽其實很難接受他人說自己的孩子有發展遲緩的可能,當寶寶日誌記錄得越詳細,也 就可以有所依據,不但爸媽可以清楚知道寶寶每日的發展與狀況,保母也才有機會提醒或請爸媽一起來客觀觀察看看寶寶的發展,若真的有所疑慮,也能儘早把握黃 金治療期,前去醫院請專業人員做進一步的診斷與協助。
迷思3:下週要回職場上班囉!這週開始找保母即可
就臺北市而言,目前有托育需求的寶寶人數,其實已經遠遠超出系統合格保母人數,換句話說,即使是爸媽依照合法程序,請政府相關合法機關(社區保母系統)提供協助,進行免費媒合轉介在宅或到府服務的保母,有時候也不見得能夠在短時間內找到爸媽認為十分適合自己孩子、又離家很近、接送孩子很方便的保母。
周萣貴主任表示,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時候會視情況建議爸爸媽媽跨區(住的區域)找保母,最重要的是爸媽如果有為孩子找保母的計畫,應該預留1個月左右的時間,而非認定匆匆在1週,甚至1、2天內就可以立即找到專業合格又適合的保母。
迷思4:好保母很搶手,一得知懷孕馬上預定才是上策!
如果在懷孕階段,爸爸媽媽就有計畫將來要請保母來照顧寶寶,是不是應該越早預約保母越好呢?
周 萣貴主任指出,保母也是一份用來賺錢的職業(專業),如果太早開始找,例如,才剛剛確定懷孕就想要確定找好保母,離寶寶出生幾乎還有將近一年的時間,不但 變數非常多,許多保母不見得願意等的原因是因為每位保母有收托寶寶人數與年齡的限制,這樣可能會影響到他們將近一年的時間會沒有收入。
如果是計畫在懷孕階段就先找好保母,建議大約在懷孕7個月的時候開始找,一來爸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選擇,二來離寶寶出生的時間也很近了。
迷思5:保母有經驗、口碑最重要,不一定要找合法登記的保母
在今年(103年)12月之後如果沒有找合法登記的保母將觸法!今年度最重要的一項新法規就是今年(103年)12月「保母登記制」上路,這項法規最重要的用意就是「杜絕保母地下化現象」!
因此,在今年(103年)12月之前,如果爸爸媽媽尋找有經驗、有口碑,沒有登記的保母進行托育並無不可;但是,今年(103年)12月之後(包含之前找的保母),若保母實際從事居家托育工作,未向縣市政府登記,則會被裁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周萣貴主任進一步說明,所謂得以按次處罰是指如果未合法向政府進行登記完成的保母,今年(103年)12月後進行收費在家幫人帶小孩的行為,一旦遭人舉發,只要政府相關人員前去家中發現情況屬實,每察看一次就可以罰一次。因此今年(103年)12月之後必須找合法登記的保母,才可進行收費式托育。
保母登記制103年12月1日正式開跑囉!
自103年12月1日起,保母於居家托育非三親等內之幼兒且有收費者,應向所轄縣市政府完成登記後方可收托。保母申請登記之資格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取得保母人員技術證。
2.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畢業。
3.修畢「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所以沒有以上兩項資格者,至少須取得此項資格)。
Q:什麼是三等親?
A:小華之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舅舅、舅媽、阿姨、姨丈、姑姑、姑丈、叔叔、嬸嬸、伯父、伯母,上述為三等親內家屬,這些三等親家庭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照顧小華,並且向小華父母收取托育費用,不需要登記;其餘他人照顧小華且收費就要向縣市政府登記。
Q:我不具備資格,但有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該怎麼辦?
A:請於103年12月1日前修畢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向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Q:什麼是「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
A:
1.訓練對象:
年滿20歲,且設籍或居住本市之民眾(包含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2.課程內容:
七大項目「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及法規導論」、「嬰幼兒發展」、「親職教育導論與社會資源運用」、「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嬰幼兒健康照護」、「嬰幼兒照護技術」。
3.費用:一人約為7,000元~8,000元。
4.時間:126小時,課程時間約2個月。
5.相關資料與開課單位:可上各地社會局網頁查詢。社會局於網站公告訓練消息,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為例,網站(http://www.dosw.tcg.gov.tw/),路徑:托育服務\訓練及公告訊息\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新聞短波:保母登記制103年底上路 保母兼副業可罰3萬
保母登記制年底將實施,未來要擔任保母需符合下列三條件之一:領有證照、相關科系畢業或受過126小時專業訓練,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向各縣市社會局登記才能從業,否則可罰6千到3萬元。
屆時將同步上路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也將明訂全面禁止保母兼職,違者先限期改善,未改善可罰6千到3萬元,若情節重大或罰3次未改,可直接撤證!衛福部官員指出,目前實際從事保母工作人數無法估計,但已取得資格並納入社區保母系統列管者已有3萬多人。
屆時若允許保母兼職,訪視輔導員將難以查核保母到底有沒有專心帶孩子;一旦發生意外,政府也難辭其咎。為替孩子著想,才決定完全禁止保母兼職,也不得經營其他事業。(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迷思6:幼兒由祖父母照顧,無法申請托育補助
周萣貴主任說明,不同於爸媽其中一方辭去工作在家照顧幼兒,無法申請托育補助,一個情況下,幼兒由祖父母照顧也可以申請每月2千元~4千元的托育補助唷!
就是祖父母修畢上述介紹的「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126小時),並於最後一堂課通過考試,領有結業證書,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完成登記。此政策吸引許多要照顧孫子的爺奶報名受訓,因此也有人稱之為「爺奶津貼」、「親屬保母」。
什麼是「社區保母系統」?
何謂社區保母系統?有什麼功能?跟保母協會是一樣的嗎?社區保母系統,可說是一種服務性組織,由各地方政府依幅員大小及托育需求來設置,有的縣市只有1個社區保母系統,有的縣市高達10個。
地方政府以委託或輔導法人團體或法人機構或設有嬰幼兒保育、社會工作科系之學校來承辦各系統,目前全國除金門由地方政府自行辦理外,皆有委託設置,共有62個社區保母系統。而社區保母系統,與保母協會並不相同,只是有些地方的社區保母系統是由當地保母協會承辦,有時會造成混淆。
●社區保母系統的功能:
1.媒合居家托育:免費幫家長找保母、幫保母找工作,並提供家長及保母托育諮詢服務。
2.管理居家托育:(1)招募及儲備保母人員;(2)安排保母之在職訓練、訪視輔導、保險、健康檢查、考核、表揚、退出機制、申訴管道及意見回饋等機制。
3.協辦家長托育費。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迷思7:爸媽其中一方無工作在家照顧幼兒,可以申請托育補助
如果爸媽其中之一辭去工作在家照顧幼兒,爸媽等於自己就是孩子的保母,也可以申請托育補助?答案是:「不可以。」
因為幼兒若由爸媽自行照顧,屬於無托育費用之支出,因而不能申請托育補助。應申請的是「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此外,凡領取未就業育兒津貼者,即不能再申請保母托育補助。
保母托育費用補助申請:
一、補助對象: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由參加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或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含托兒所附設托嬰服務)托育照顧者,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一般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皆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2.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高風險家庭。
●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時間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其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或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含托兒所附設托嬰服務)〈托育照顧者,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一般家庭。
2.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高風險家庭。
二、補助金額:
●保母資格為「幼保相關科系」或「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者:
1.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最高2,000元。
2.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最高3,000元;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每名幼兒每月最高4,000元。
●保母資格為「證照保母」者:
1、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最高3,000元。
2、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最高4,000元;低收入戶、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高風險家庭每名幼兒每月最高5,000元。
三、申請流程:
●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將申請資料寄送保母加入之社區保母系統提出申請。
●經初審應備文件無誤後,由社區保母系統單位或托嬰中心彙整送社會局,由社會局複審無誤後,按月撥入家長帳戶中。
找好保母 step by step!
Step1
利用社區保母系統
可上各個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網站查詢,與附近的社區保母系統聯絡上之後,其工作人員會先請家長填寫「保母托育媒合轉介紀錄表」,其中包括托育時間需求、希望保母條件、幼兒資料等,依此份表格能清楚了解家長要求的條件,協助家長「免費媒合」最符合需求的優質保母。
媒合過程大約是一星期左右,如果找到符合條件的保母,社區保母系統的工作人員會直接將其保母的聯絡方式告知爸媽,後續則讓爸媽與保母雙方自行連絡,如果爸媽覺得與保母聯絡、到保母家觀看環境後認為不適合,可以再告知社區保母系統人員,他們也會再繼續提供媒合下一位的服務。
利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此外,爸爸媽媽也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cwisweb.sfaa.gov.tw/index.jsp),網站直接提供托育相關補助表格下載、媒合系統,家長可直接輸入所在地點、需要托育時間,即可立即看到符合需求的合格保母目前所在地、已收托的人數、屬於哪一區的社區保母系統。
如果保母目前所照顧的寶寶人數未達上限,爸媽可以直接打電話請所屬社區保母系統人員提供保母聯絡電話。
Step2
與保母聯絡、觀看環境
有了保母的聯絡方式之後,爸媽可以藉由一開始的電話聯絡、前往保母家觀看環境(建議可以與保母事前約好多看幾次,同時,也可以對保母的同居家人多做了解)、與保母溝通互動、分享自己的教養觀念等等,進一步思考該保母是否適合自己的寶寶。
Step3
簽訂契約、互信互重
決定要將孩子交給保母托育後,雙方最好能訂定契約,契約中可以額外載明:年終獎金支付方式、保母一年可以有多少天的假期等等。
臺北市保母協會理事長康琦輝提醒爸爸媽媽,雖然將寶寶托育給保母照顧,在法律上是委任關係,但父母與保母間的關係應由互相尊重開始,雙方的信任關係則必須靠日後相處慢慢建立。
此外,許康琦輝理事長也指出,如果可以,盡量不要全日托,因為保母托育並不等於要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父母應盡力參與孩子的成長歷程。
收托型態、時間、費用